[公告通知] 渭南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未年检车辆 被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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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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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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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下午13时许,查缉布控系统报告,一辆牌号为陕EWY700的小型车辆逾期未检验,正沿107省道由北向南通过韩马卡口。此时,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四班正在该路段巡逻,班长孟雄彬接到信息后,立即组织设卡拦截。一切按计划实施,该车辆顺利进入卡口,拦截成功。经查驾驶员王某未带驾驶证,其他手续齐全,车辆审验截止日期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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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悚的是,民警张康炼在检查过程中,闻到了酒味,经确认驾驶员王某饮酒了,王某也承认是朋友家过事,自己喝酒了。孟雄彬立即安排将王某和车辆带至中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浓度是75mg/100ml,为饮酒驾驶。王某承认自己饮酒驾车,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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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中队按照饮酒驾驶和车辆逾期未检验两项,对王某做出罚款一千二百元,记15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期满参加相关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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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再次提醒驾驶员朋友:“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按时审验车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渭南青年网原创,作者:景明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nyouth.cn/135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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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4-2 09:1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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