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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2期
临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12时
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启动Ⅱ级
应急响应的通告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函,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3日至6日,我区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9年第2期)和《渭南市临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临政发〔2018〕11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将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从1月3日15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要求各街镇、各部门在落实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街镇负责做好以下健康防护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机动车限行措施。交警大队负责落实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限行区域内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的基础上,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各街镇负责落实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除保障民生和安全生产之外,一律停产。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产;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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