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渭南大荔县关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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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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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在抓紧抓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大荔县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有序推进全县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做好防护物资的配备和保障工作,准备足量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落实防控措施。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排查,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每天上班前应当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三、规范场所防控。各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米间隔线,明确专人引导客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四、遵守操作规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实施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

五、严格进店查验。实行就餐人员查验大荔健康码或纸质登记,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同行两人以上用餐的,可只登记一名就餐者信息,做到就餐人员信息可追溯。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者有咳嗽、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店就餐,并及时上报属地镇(办)。

六、加强就餐管控。顾客隔凳(椅)就座,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暂停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鼓励采取提前预约、打包带走、网络订餐,引导顾客分时、分批、错峰进店就餐。各类餐饮单位、流动餐车不得承办聚集性红白喜事宴席。

七、畅通投诉举报。对执行防控措施不严格、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餐饮单位,我局将依据疫情防控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场监管局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913--322931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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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20 17:1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地方都恢复堂食了!希望注意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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