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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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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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15: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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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报名时统一提供陕西省预防接种证及接种查验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必须是2020届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家庭户口簿
      2.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小学毕业证;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一类: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等;
      2.二类:具有城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家庭户口簿
      3.三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流出证明(区内户籍的除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3)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
      4.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父母就业经营子女,需提供资料:
      (1)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2)家庭户口簿;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5)流出证明(区内户籍的除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5.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5)流出证明(区内户籍的除外);
      (四)以上家长提供证明材料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0年5月31日。
      三、组织形式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学校现场注册报名。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城区学校招录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一致、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2.同类别积分排序原则
      满足一类、二类、三类条件的各校要全部接收。四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父母就业经营子女,各校要根据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每月积2分)、居住证时间和营业执照时间(每月积2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五类其他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孩子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时间(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各学校要按照区局及中心校招生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制定积分排序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
      3.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城区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中心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4.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
      城区初中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依据户籍、居住地等,按照学区划分,在学区初中就近入学。即:城区各中心校依据学生户籍、居住地等,按照初中学区划分(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对口直升),分类上报相应初中就学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区局审核后,签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区局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初中报名入学。如果统计总数超出初中学位设置,则按照分类、分批次方式招录。未参加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分类统计的学生,8月20日统一到区局教育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城区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
      四、时间安排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生8月30日、31日统一到校注册报到;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另文安排,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阶段:7月21日—8月1日,家长按照文件分类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关注“临渭区教育局”公众号,8月2日起注册登记。
      第一阶段:8月2日—5日,此阶段开放公众号幼升小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家长进入“临渭区教育局”公众号,点击“服务中心/注册登记”,按照学区划分和分类条件选择对应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8月6日—8日,学校对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中心校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退回。中心校对辖区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发送复审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第三阶段:8月9日—11日,未按时参加报名登记或报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均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充报名、参加核验。
      第四阶段:8月12日—17日,通过网上审核的学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学校对四类、五类学生进行积分排名,审核及排名通过的交由中心校复审,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中心校对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对四类、五类排名未通过的学生进行调配,审核通过的交教育局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第五阶段:8月18日—23日,区教育局对各中心校招生资料进行复审(系统和纸质资料同时进行)。
      第六阶段:8月24日—8月28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校门口公示,并公示所在中心校的举报电话。8月28日前,系统将对录取学生发送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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