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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人赡养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近日,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法庭在许庄镇黄家村委会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人之间的矛盾隔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法庭在许庄镇黄家村委会调解赡养纠纷案(图片由大荔县人民法院提供)
6月11日,原告魏某一纸诉状将其继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承担赡养义务。接到该案件后,许庄法庭法官第一时间了解到案情:原告与丈夫老刘于1987年办理了结婚登记,老刘婚前育有一子和一女,当时的被告年仅一岁,1989年12月,原告与丈夫生育一子,两人共同将三个孩子抚养成人,各自成婚。父母一直与被告刘某一起生活,2020年春节前,被告刘某强占了其父母居住的房屋,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原告魏某及其父辱骂甚至大打出手,5月31日被告将自己父亲打伤住院。原告多次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理未果的情况下,建议其诉讼处理。 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耐心细致向双方释法明理,缓和对立情绪。针对农村赡养老人问题突出,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在黄家村村委会进行审理。 庭审当天,法官通过先法后情的劝解方式,结合自己以往处理赡养案件的经验,与被告刘某谈心,并劝说原告魏某作出让步。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魏某也愿意做出适当让步,相互之间的心结也解开了,刘某愿意为原告魏某提供居住环境,并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魏某暂时不要求刘某承担赡养费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火药味十足的赡养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赡养案件通常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以法律手段审理非常容易,但若以判决方式结案,不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不仅不利于化解纠纷,反而会激化家庭矛盾,引起儿女的逆反情绪,老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及时维护。最好的方法是充分利用传统道德观念,联合村干部一起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法理人情出发,用实际行动感化当事人,使他们心服口服,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法官说法:近年来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绝大多数父母们对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婚嫁超额付出精力和金钱,却没有条件为自己预留养老金,这些年迈的父母在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时,从道义和法律上均有权向子女要求赡养。被赡养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可依申请在判决前对被告先予执行。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虐待和遗弃老人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大荔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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