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结果,自3月28日起,受蒙古国、内蒙古中西部沙尘传输影响,全省陕北地区、关中大部地区将出现一次扬沙或浮尘天气过程。
预计28日,陕北地区空气质量以重度至严重污染为主;关中大部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
29日,陕北地区扬沙天气逐渐减弱,空气质量好转至中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关中大部受东部沙尘回流影响,空气质量进一步转差至以中度污染为主,局地重度污染。30日夜间开始,受降水过程影响,此次沙尘天气将明显减弱消散。
为减轻沙尘对渭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请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最大限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降低沙尘污染浓度。
一、扬尘管控措施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辖区保洁力度;对各类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场地抑尘降尘、裸露堆土及砂石等物料覆盖工作,抑制扬尘污染;及时传达信息,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尘、抑尘工作,杜绝身边扬尘源。
2.各级城管执法、住建部门要按照《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施工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要加大各项扬尘管控措施的督导力度,增加对各类建筑工地及商混站等的检查频次。
3.各级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城市道路和国省干道等道路保洁频次,最大限度洒水降尘。
4.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督导各类堆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5.各级住建部门要督导物业小区对楼顶、住宅小区阳台及楼顶公共区域的积尘清除作业。
6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对渣土车的监管巡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抛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7.各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大气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大会商和研判力度。
二、健康防护提示
1.老人、儿童、孕妇及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外出。必须出行时,可以选择佩戴口罩,注意正确佩戴,及时更换;口罩不宜长期佩戴,如有呼吸不畅,请勿佩戴。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尽量关闭门窗,避免在室内吸烟。应使用湿润的抹布、拖布进行室内保洁,避免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