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1、宣传:幼儿园通过公告栏、班级群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大家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摸底调查,了解幼儿家庭状况,建立贫困幼儿数据库。
2、申请:幼儿园组织幼儿家长填写《临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
3、认定: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资助全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无需评审,直接纳入资助范围。非建档立卡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由幼儿园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认定,确定拟资助名单。
4、公示:各幼儿园将拟资助幼儿信息在园内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时不得公示幼儿身份证号码、家长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满要及时去除信息。
5、系统填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连同幼儿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分类统计表》(附件2)、《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花名册》(附件3)及《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花名册》(附件4)。
6、资金发放:幼儿园收集受助幼儿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和学生页)和银行账号(以园为单位统一银行账号),资金到账后第一时间通过对公账户将资金拨付幼儿家长银行卡内,并组织家长完成《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确认表》(学前一年非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附件5)和《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资助确认表》(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附件6),完成后将确认表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复印件报送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上要一一对应注明幼儿姓名)。
8、归档管理: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各园按以下顺序整理本学期幼儿资助档案:(1)区局行文;(2)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分工安排、工作职责;(3)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4)园内会议安排、评审小组工作记录、照片;(5)公示照片;(6)《临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7)《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分类统计表》;(8)《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花名册》及《临渭区2021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资助花名册》;(9)发放资助金转帐凭证及签字确认表。(10)系统上报完成截图;(11)各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12)其他学生资助方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