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多年来交警部门大力宣传酒驾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使“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广大驾驶人的共识。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10月13日傍晚,我大队华山中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当晚18时37分,华山中队在辖区卫苗公路张城通村路口设点检查。期间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苏E1QR**的小型普通客车时,驾驶人陈某不能提供驾驶证,且满嘴酒味、言语迟钝,涉嫌饮酒驾驶,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做呼气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陈某呼气检测值为124mg/100ml,如此高的检测数据着实令民警感到吃惊,随即带陈某送往医院采集血液样本,并对某依法进行了询问,陈某对其酒后驾驶车交通违法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与朋友喝了6瓶啤酒、半斤白酒的事实。在通过公安交管信息平台查询时,民警又有了新的发现,陈某的驾驶证当前处于注销状态,且于2021年9月19日酒后驾驶已被交管部门处罚过一次,意味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且为二次酒驾。
陈某的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案情复杂,涉及无证驾驶、二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依照刑法、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快速启动办案程序,对陈某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待陈某的将是刑罚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