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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0时许,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民警在108省道执勤时,对由东向西行驶的鲁Q123XX号货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测,该车超载36%。核载49000Kg,实载67100Kg。属于超载30%以上不足100%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引用:魏某波实施货运机动车超载3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具有重大交通隐患风险。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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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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