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曹田田与被执行人樊磊、马成涛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樊磊、马成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曹田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樊磊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尧山镇东村二组
身份证号:6105261991XXXX1911
执行案号:(2024)陕0526执恢224号
执行标的:406483元
被执行人:马成涛
户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油槐镇康贺村贺家组
身份证号:6101151985XXXX7798
执行案号:(2024)陕0526执恢224号
执行标的:406483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樊磊、马成涛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3892341666
联系人:郝潇
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