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四乱”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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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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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深恶痛绝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持续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各类顽瘴痼疾。着力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异地执法协作等机制,坚决纠正“远洋捕捞”式执法、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以罚代管、重复检查等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深查背后的政绩观错位、以权谋私等问题。推动行政执法理念、方式、作风实现根本转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等;将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经费挂钩,变相激励执法人员增加罚款额度;选择性执法,针对特定市场主体或群体频繁处罚,谋取不当利益。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票据等行为。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等行为。
(五)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标准和程序不合法,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检查标准不清、检查随意任性、变相检查,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等行为。
(六)乱查封问题。违反法定条件或权限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的查封、查封无关人员、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等行为。
同时,深入纠治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问题,严查执法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政绩观错位、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底活动结束。
四、线索反映方式
(一)受理反映电话:0913-811313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受理反映邮箱:lwqfzb@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501室(邮编:714000)。
五、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六、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局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23日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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