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县40岁男子向某,为报复提出分手的前女朋友,竟然将与前女友在一起拍的私密照传给了女孩的现任男友。目前,向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民警介绍,2013年初,40岁的向某和20多岁的李某在安康旬阳县麻坪镇偶然相识,接触几次后,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旬阳县甘溪镇派出所教导员邹波:向某某已经快40岁的人了,是三个孩子的父亲,而李某某刚20岁出头,两人于2013年认识后,一直保持不正当的关系。 因年龄相差过大,两人在一起经常发生争执,几经考虑,女孩李某决定结束这段不正常的“恋情”。和向某分手后,李某很快又交往了一个男朋友,这一举动让向某心有不甘,于是就开始向李某现任男朋友及家人经常发去李某的私密照,威胁李某。 旬阳甘溪镇派出所教导员邹波:经过我们调查,向某某共向李某某的现任男朋友,及她的亲属,发送干扰信息两百余条,李某某的隐私图片20余张,给李某某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一定影响的,都属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目前,向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金500元。(西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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