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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dds 发表于 2013-7-2 16:35 嘻嘻,真傷心,嘻嘻,我哭了~~~ 嘻嘻,真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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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领潮流 发表于 2013-7-2 16:51 这个手。10分。 鞋子35-37之间, 体重85-100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3-7-2 16:52 人字还在,拖没了。
Mr_Mervyn 发表于 2013-7-2 20:38 还是TATA 得二百多块钱吧
能说脏话吗 发表于 2013-7-2 21:05 人字拖穿久了可不好啊,而且还是穿拖鞋开车,貌是违反交规啊
车码头 发表于 2013-7-3 07:28 唉 价钱高的 质量不咋的呀
毛蛋娘 发表于 2013-7-3 10:47 我也这样过,在大暴雨天,在街上,就这样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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