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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办学校收费调整是这样的:
西安市发改委是如何开展教育收费标准核定工作的?西安市发改委主任邢欣表示,36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是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定价目录》和《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设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管理权限、定价依据等要求,开展受理和审核的。为确保本次调价工作科学、合理,市发改委在对学校进行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民办学校校长座谈会,听取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还专程赴成都、郑州等兄弟城市考察学习民办教育收费情况。
按照规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三个学年。每学期学费标准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调幅原则上不超过35%;每学期学费标准在3000元以上的,调幅原则上不超过25%。此次调价的36所学校,其中25所7年未调整学费标准,5所8年以上未调整学费标准,最长的达到13年,均符合要求。学费标准调整的31所民办学校(其中义务教育学校28所),涨幅控制在16.7%-25%,符合规定。同时新制定5所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本次调整和制定学费标准自2019年9月1日执行后,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9月1日新入学学生按新标准执行。市发改委也要求,各校开学后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出新的收费标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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