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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自留地被推,自己竟然毫不知情,多次找人协商赔偿,至今未果。日前,家住临渭区韩马村一组村民褚宏亮一家就遭遇了这么一出尴尬事。11月23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不知道麦地被推
家住韩马村一组的褚宏亮一家有5.88分自留地。令他不解的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麦地竟被人推了。据褚先生说,22日中午,同村一位村民路过他家麦地,看到地被推后告诉他的。“我知道我村的地要征了建廉租房,但是推地前没人给我打招呼,我也没拿到赔偿款。22日下午,我找到开发商,他们说是队上让推的,要我找大队说事。”
23日早8时30分,记者见到褚宏亮时,他和爱人刚从韩马村村委会出来。他说,村主任说征地一事交由各村组具体实施,让他找一组组长。
在褚先生的地里,整个麦地已经被推平,只留下深深浅浅的车辙,两边地头都有大土堆,而褚先生家的大面积田地早已被推平。“土地补偿事后解决都可以,可我就窝不下这口气。推地最起码得给我打个招呼,这样不做声的做法太过分了。”
赔偿至今没到位
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韩马村委会见到了一组组长。组长说,褚先生家的地是21日下午被推的,当时他本人就在现场。“开发商要求推,让滕地哩。就剩下他一家了,我就带上开发商的人把地给推了。”他也承认,推地前并未告知褚先生家人。
褚先生说,村组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违法,侵犯人权,除按征地补偿标准外,组上还应该给予他一定经济补偿。对此,组长说,不会给任何人高,也不会给任何人低,标准都一样。
据了解,市上计划在韩马村的被征地建惠民家园保障性住房。记者先后两次到该项目部了解情况,但工作人员均称负责人不在。
另外,对于褚先生家地被推一事,在市国土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市局不负责征地,具体由临渭区负责”。随后,临渭区国土资源局一楼一间办公室里的肖姓工作人员却说:“城区业务由市局负责,我们只负责乡镇业务,你到市局城区科问。”
赔偿标准不同
记者从政府网查到,市国土资源局和临渭区人民政府于2008年制订的《渭南城区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到,沋河以东,汉马街以南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每亩5万元。
村委会的干部说,韩马村一组有36亩地在此区域内,该村组制订的赔偿标准为每亩4.5万元。村上的补偿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地面附属物补偿费两部分,标准由队上规定,在村委会和站南办事处有备案。征地补偿费为一亩4.5万元,村上再回扣20%留作村上养井、支付环卫工工资和清运垃圾费用等支出,实发一亩3.6万元。地面附属物补偿费为一亩地3万元,其中2万一次性支付,剩下的按照附属物的实地情况补偿。折算下来高于6500元,按实际折合钱数支付;低于6500元,按6500元标准支付。
“廉租房是中央的一项惠民任务,我们想的就是把最大利益照顾到群众,按一亩62500元的标准给补偿的。”付学敏称,这个标准村上80%以上的人都认可。
但记者暗中调查发现,该村组的补偿标准并不统一。韩马村一组张必桃家有9分地,她拿到的补偿款是6万。而同村同组的曹安乐家的4.4分地就分到了4.5万元的补偿款。这些都远远高于一亩6.25万元的标准。韩马村一组多位村民还反映,组上对具体补偿标准以及实际发放情况并未公开。
律师:推地行为违法 建议双方协调
针对褚先生家的地被推一事,渭临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伟分析说,“组上的做法不合理,违法,一般的程序是先协商,补偿后再推地。既然已经成为事实,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村组可适当多给一些赔偿款。”
25日下午,褚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后找到村委会,村委会答复下周二(29日)解决此事。“如果处理结果不令我满意的话,我将准备起诉。”褚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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