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醉清风 - 

齐月地产野蛮施工 不顾他人安危 险酿人命!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66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说出心里话了,想用随便违章搭建的破石棉瓦房换商铺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不与官斗,因为    斗不过!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这可是法律明文规定,请大家依法维权 !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醉清风 发表于 2011-12-7 11:59
请问 这样齐月还合法吗??

不要说什么该拆的不拆,我就是当事人

听说上面收规划证是有人提出没看到公示,又要二次公示。呵呵,还真没听过有这样的规定。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夕 发表于 2011-12-10 22: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政府是房 ...

这好象是新颁发的吧,呵呵。。顶上

还成天喊依法行政,简直是莫大讽刺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