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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市民高女士的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与同学发生碰撞,回家当晚开始出现呕吐现象,经医生诊断为颅内出血。经过20天治疗,孩子病情得到控制,随后高女士向校方讨要说法。但校方认为孩子出现脑出血与体育课上的碰撞无直接关系。 高女士称,女儿佳佳是高新一小一年级一班的学生。4月16日下午自己把佳佳接回家后,佳佳就称自己头疼。起初时,高女士并没有在意。“孩子回家后并没有发生任何碰撞,可是到了晚上孩子还是不断地说头疼的厉害。” 觉得情况不好的高女士,在邻居的帮助下连夜把佳佳送到了市妇幼保健院,经过初步诊断为脑部有淤血。由于病情严重,医生建议立即转院,并于17日上午7时转入市中心医院治疗。在此期间,佳佳出现呕吐。经医生诊断为:颅内出血,摔伤所至。 佳佳清醒之后说,当天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她与一名同学无意中碰撞,倒地时导致鼻子出血。“当时我不知道老师在哪里,是我和同学一起在池子边进行了清洗。之后我还上了一节课,放学后就回家了。”据高女士反映,当天给学生代课的老师并非是体育老师。 5月6日,经过20天的治疗,佳佳的病情得到控制,医生建议佳佳回家做康复治疗。7日,高女士带着佳佳来到学校,高女士说:“孩子住院花费了一万多元,现在我也不要求什么,就是希望校方能够给孩子一个说法,总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孩子与同学发生碰撞毕竟是在校期间。” 但对于高女士的想法,校方并不认可。高新一小的谢校长认为,佳佳确实在学校期间与同学发生过碰撞,并且鼻子流血。“由于学校没有医务室也就没有进行相关检查,事后佳佳还上了一节课,表现都很正常,老师也就没有将此事告诉家长。”他说,但是这些与之后引发的脑出血并无直接关系,希望家长走司法程序。 对此,陕西正励和律师事务所的姚律师认为,学生上体育课期间发生意外,代课老师没有尽到相应的监督责任,校方应负有责任。 (见习记者 李 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