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城建不认责,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答复,广告牌业主财产被毁一年维权难”的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7月4日至5日,记者再次进行采访中,白水县城建部门失责不担,主管领导推诿回避,业主白水县政协常委王孝民维权之路依然艰难。
已立16年的广告牌被认定违法设置
1996年,修建白水河大桥时,白水县政府向当时驻白水县建设银行贷款3000万元,县政府特批,建设银行在桥南头路西投资设立了这块双面大型广告牌。2003年建设银行从白水县撤出时,王孝民在9家单位参与竞买时竞拍到这块广告牌,广告转让协议明确王孝民具有广告牌所有权。在以后的经营中,没有单位或个人向他说过广告牌属违法设置,也未曾通知他补办任何手续。去年4月,白水县整治户外广告牌时,王孝民曾到住建局询问,有关局领导明确说,他经营的广告牌不在整治范围。广告牌被莫名拆除后,白水县公安、检察和城建部门却都认定是违法设置,这让他怎么也想不通。
记者了解到,广告牌被拆,公安机关调查时,白水城建部门向城关派出所提供两份证明:“广告牌未在城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定点设置审批手续,属于违法擅自设置,我队曾多次通知史玉海(广告牌租赁方),要求其自行拆除,但无结果”;另一份证明中“不合法设置”的依据为:一是《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二是《白水县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白水县城建部门认为王孝民被拆广告牌没有规划部门审批手续,设置期限早已超过两年,也未办理延期手续。但记者看到这两部条例和规定是2009年才出台的,王孝民经营的广告牌在条例出台前,一直是合法存在。
记者查阅这两份规定,其中对规定实施前已设立的户外广告,应重新进行审查和审批,但也明确规定:“保护户外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广告牌业主王孝民不解地是,这些年来,城建部门对户外广告没有进行正规的管理和审批,对他经营且早已存在的合法广告牌,城建部门为何拆除了,具体是谁拆除的?
上次采访时,白水县城建规划部门负责人明确地说,白水县户外广告多头管理,比较混乱。记者也了解到,去年4月,白水县《白水河大桥北引线户外广告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整治对象为17家,而王孝民经营的广告牌在白水河大桥的南引线,不在整治范围却被拆除了。且在这次整治后,白水河两侧目前还有8家,但城建部门仅给一家办理了相关手续,这样的“选择性执法”,显然有失政府部门的公信和公理。
广告牌到底是如何被拆了?
记者之前的采访中,白水县城建部门负责拆除广告牌的时任监察大队长闫红科,原监察大队副队长索铁军都坚决地说,城建部门没有安排人去拆除,对此事不知情。而城关派出所和检察院的调查和审查结果却是城建部门拆除。由此可见,事实明确,但城建部门是依据规定组织拆除还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依然是这起事件定性的关键。
4日,经白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雷敦祥协调后,办理案件的侦查监督科科长刘婷告诉记者,刑事立案监督程序早已完结,口头答复了本人,不构成盗窃案件,该广告牌系违法设置,被城建部门拆除。对侦破广告牌被拆案件的过程,她认为由侦办案件的派出所答复,他们可以立即将案卷退回派出所,让记者去派出所采访。刘科长还表示,检察院只是对证据书面审查,不进行证据调查。
5日,记者电话联系刘婷,她说,因为领导不在,案卷还未退回。半小时后,刘婷在电话中又称案卷已退回城关派出所。得知案卷已退回,记者向城关派出所了解广告牌到底是城建部门谁拆的?什么情况下拆的?这次案卷退回了,但张所长却答非所问,只说因为涉及到证人的证言和证词,案情不便说,还是建议王孝民到法院提起诉讼。两次采访后,到底是谁拆了广告牌,依然是个谜。
主管领导、城建部门回避推诿
白水县公安、检察部门的案件侦查明确广告牌是城建局拆除的。本报对此事的监督稿件刊发一周,白水城建部门未作任何回复。根据省、市政府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及时进行报告。城建部门领导不正面回应此事,主管副县长是否了解情况,并进行问责查处。
4日下午,主管副县长马建军参加会议,记者联系其秘书后,让记者在县政府办公室等待。下午6时多,开完会,马建军却走了,联系的林秘书也未做任何说明悄然离去。记者先致电马建军未接,后将采访情况向白水县委书记叶珺,副县长马建军分别发短信说明。在这种情况下,马建军才给记者打电话称,本报关于城建部门拆除广告牌的报道他没看过,也不了解具体情况。记者说明采访经过和刊发稿件的内容后,他责怪记者为何上次采访发稿时不向他通报,稿件都发了,现在找他干啥,他也管不了。记者说明公安、检察部门查处广告牌拆除是城建部门的责任,希望他协调城建部门接受采访和处理此事,他答复第二天再说。5日上午,记者没接到任何联系采访和协调处理的电话,下午记者到马建军办公室发现没人,再发短信联系,也没接到他任何回复。
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白水县委叶书记得知情况后,曾明确要求常务副县长联系城建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城建部门先是表态协调处理,愿意为广告牌业主王孝民重新选址竖牌并赔偿相应损失,还约定下午进行四方协商。
当日下午,城建部门却出尔反尔,称不再进行协商,让广告牌业主王孝民走司法诉讼。前去县政府参加协商的王孝民气愤地对记者说,白水县城建部门下属胡作为,领导不讲诚信,县上领导协调好的事,他们说变就变了,让我们普通群众何处伸冤去?
白水城建部门面对失职行为装聋作哑,不认真查处,还设法演金蝉脱壳戏,主管县领导推诿袒护,本是一起简单的广告牌拆除行为,却在公安、检察部门,县上领导介入和关注后,演变成一波三折的权与法、公信与公正、真相与谎言的离奇事件,令人深思。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