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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金穗西苑业主申先生很心烦:住了3年,才注意到自己的购房合同上,土地使用年限一栏是空白。查阅了土地使用证后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2043年到期,房屋产权只有33年。金穗西苑200余户业主要求开发商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却得不到答复。
业主:3年后才发现合同留白
8月16日下午,渭南高新区金穗西苑小区,5名业主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议论纷纷。
“当时售楼小姐说房屋产权70年,绝对没问题。”业主申先生介绍,2008年9月,他以每平方米1000余元的价格,由渭南高新区天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穗西苑小区,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但当时并未签订合同,仅和开发商签订了一张协议。2010年,申先生入住后,开发商将协议换走,给了他一张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土地使用年限一栏却未填写,申先生并未在意。
“这样一算,房子产权只有33年。”直到今年8月,小区有名业主准备办理房产证时,无意发现小区土地使用年限是1993年至2043年。申先生和其他业主在相关部门查询得知,该小区1、3、4、5号楼200余户业主,都是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我还清房贷,房子使用权也结束了。”无奈之下,业主们只得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讨要说法。“只要恢复70年产权就行。”
管理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8月19日上午,金穗西苑售楼部、天时置业人员均表示,小区楼盘2008年已基本售完,对产权年限缩水一事并不知情,并称公司负责人不常来公司。记者多次多方联系开发商,均未果。
渭南高新区建设局副邢局长称正在调查此事,据其初步了解,该小区用地前身为渭南粮食系统所有,性质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1993—2043年。转让后已改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未变,“可能是开发商沿用了原有的土地使用年限。”
而据土地使用证明显示,该地已于2010年变更为住宅用地。一张贴在小区门口、署名为陕西天时置业有限公司的《告业主书》的告示称,目前,该公司已“全额支付了土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的出让金268万元。”并将于3—6个月内办理好手续。
8月22日上午,记者从业主处获悉,该局表示将于2周内给出回复。
律师:如属实开发商涉嫌欺诈
对此,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解释,虽然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明文规定,房屋产权必须为70年。但如果业主所述情况属实,开发商的行为涉嫌欺诈。“如果业主可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曾许诺房屋产权70年,而合同又未注明约定年限,开发商应以附件形式将产权年限认定为70年。”
李栋称,土地性质变更后,通过审批,开发商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便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他建议,如果开发商不愿承担缴纳出让金,业主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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