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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彬县破获新闻敲诈勒索案 举报电话牵出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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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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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彬县新闻敲诈勒索案侦破始末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一起大案
  
  8月13日,自称是中国特产报记者王铭泽和城市经济导报记者韩延智两人来到彬县某镇政府办公室,拿着在该镇采访的批评性新闻稿让该负责人核实,并要挟将此稿发往主流媒体,以此敲诈勒索彬县某镇4万元广告版面费,额外还要求支付其洗车、加油、餐饮、住宿等费用。两人离开后,镇上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开始怀疑王铭泽、韩延智的记者身份。
  
  8月14日,该镇政府向省新闻出版局举报此事。经查询核实,省新闻出版局告知举报人,王铭泽确属《中国特产报》记者,但在2010年以后就被停止了采访工作,证件也一直未予年审,而《中国特产报》已于今年四月份停刊整顿。除了王铭泽和韩延智外,两人所出示的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中,还出现了一名自称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记者应海兵。上述三人均无新闻采访资质,其采访行为涉嫌新闻敲诈,建议举报人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8月15日,该镇工作人员到彬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彬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经过缜密调查后,彬县公安局深感事情的严重性,于8月15日正式将案件作为敲诈勒索案立案进行侦查。
  
  该案发生后,在陕西省公安厅、咸阳市公安局、汉中市公安局等大力支持下,8月16日至19日,王铭泽、韩延智、应海兵三名嫌疑人先后在咸阳、西安、汉中落网。8月17日,省新闻出版局召开了由省公安厅、咸阳市委宣传部、咸阳市“扫黄”办、咸阳市公安局、咸阳市文广局和彬县公安局参加的案件协调督办会,迅速对此案侦办做出进一步安排。
  
  揭开假记者的真实面目
  
  在案件的初期侦查阶段,三名嫌疑人的身份就渐渐浮出水面:王铭泽的记者证是2010年取得的,这一年他的年审标签是合法的,此后的2011年、2012年、2013年这三年的标签全是伪造的。另外一个假冒记者叫韩延智,他是陕西城市经济导报从事广告和发行的一名工作人员,不具备记者从业资质。应海兵本身就不是新闻机构的人,他是在汉中经商的一个商人。
  
  据熟悉王铭泽的人士介绍,王铭泽是杨陵五泉镇人,早年曾当兵入伍,1982年从部队退伍后分配至杨陵广播电视局工作。最初为记者,后来一度还当上了局长。2002年到2010年,王铭泽把战场转移到了西安,曾先后在至少三家报社任职。同年5月,通过某种特殊渠道,王铭泽认识了《中国特产报》的一位负责人,花了5万元办了一个中国特产报记者证,承包了中国特产报一个版面,开始为中国特产报工作至今。
  
  比王铭泽小14岁的韩延智也是咸阳人。据村民们讲,韩延智这些年一直在咸阳和西安生活,村里人都知道他在外面当“记者”。据韩延智自己说,他这些年做过许多工作,但大都和文化有关。2008年前后,韩延智应聘到西安某新闻单位负责发行工作。期间,韩延智认识了来单位不久的王铭泽。由于同是咸阳老乡,加之王铭泽总是以“前辈”自居,两人很快便“称兄道弟”了。后来王铭泽离开这家新闻单位,去了《中国特产报》,两人还时常保持着电话联系。2012年5月,韩延智经熟人介绍去了西安另外一家财经类媒体,主要工作是负责该媒体在咸阳地区的广告和发行。但一心希望能当上记者的韩延智给自己印制了和报社记者同样格式的名片,还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采访中心主任”的头衔。被警方抓捕后,韩延智称自己这几年多次追随王铭泽假借采访名义进行敲诈,每次都能分到为数不等的“好处费”。
  
  采访中,浙江人应海兵多次谈到自己“不缺钱”。他说自己之所以冒充记者,是因为感觉记者在外面很风光,有面子。应海兵系浙江仙居县人,1970年生人,如今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高中毕业后不久应海兵就来到陕西,一直在汉中生活,并娶妻生子。几年前,和妻子在汉中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当时王铭泽来谈广告,应海兵的妻子赵某婉拒了他的要求。但应海兵和王铭泽却一来二去成了“熟人”,并在之后不久被王铭泽发展为负责陕南业务的“记者”,自称对新闻业务一点都不懂的应海兵从此成了王铭泽的随从和“学生”。在被警察抓获后,应海兵反省说:“我现在才明白,王铭泽每次带着我出去都是为了凑人数,为了打配合。”
  
  为了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王铭泽伙同韩延智、应海兵,利用假记者的身份,以负面报道为由,对一些单位和当事人进行敲诈勒索。据警方介绍,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类似,都是先获取某单位的所谓负面新闻,然后给对方出示一个中央媒体约稿函或者发稿函,接着再要挟对方,以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经审查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2012年以来,他们多次结伙,以记者身份进行敲诈勒索作案20余起,先后敲诈西安、铜川、渭南、咸阳四个地市的20多个单位,非法获取巨额资金达40余万元。其中韩延智分得近9万元,应海兵分得1.9万元,其他非法所得均为王铭泽占有。
  
  该案发生后,彬县公安局全力以赴进行侦办,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使案情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彬县人民检察院已于9月23日正式批捕三名犯罪嫌疑人。
  
  彬县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是我省自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第一起案件,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调研员张国凡表示:“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真正把这项行动做出成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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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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