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帮接亲致5乘客溺亡 被判赔2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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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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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帮接亲致5乘客溺亡 被判赔235万




  男子未取得驾驶证,便开车上路接亲,喜事瞬间变丧事,致使车上乘坐的八名乘客中五人死亡。5月22日,城固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康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五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35万余元。

  2013年12月3日,是王小康侄子段兴的大喜之日。因临时缺一名司机,当段兴问起叔父王小康时,还未取得驾驶证的王小康便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会开,随即接下段兴递来的面包车钥匙。之后,王小康驾车从段兴家出发,前往新娘家接亲。

  没想到,在其返程途中惨祸发生了,因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翻入路边水塘里,车上乘坐的五位乘客溺水身亡,而王小康和另外三名乘客则侥幸死里逃生。后经鉴定,五位死者均为交通事故坠入水中溺水而亡。

  城固交警大队对此次事故责任做出认定,王小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车上乘坐人员均无事故责任。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的同时,死者的家属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郎段兴(面包车车主)也和叔父一同坐在了被告席上。

  另查明,在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段兴之父向城固交警大队代交赔偿款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五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喜庆、热闹的婚礼,却变成了一场惨剧!奉劝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有证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山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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