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突发精神病将6岁女儿砍死家中 被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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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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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突发精神病将6岁女儿砍死家中 被强制医疗




  2013年10月17日,6岁女孩小梦拉着爸爸的手和同学们一一道别,谁想过,她的这一次道别就是永别。爸爸岳明将她接回家后,突发精神病,用刀具将女儿残杀。雁塔法院认为,岳明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岳明虽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仍有社会危害性,故依法作出了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

  32岁的大荔县人岳明是西安一家公司的员工。2013年10月17日15时许,岳明接其女儿小梦(时年六岁)放学回到西安市唐家村其租住的家中。进入房间后,岳明使用女儿的跳绳勒住她的脖子,背向将小梦悬空数分钟致其昏迷,又将小梦放在床上,使用厨房的菜刀向颈部砍了二刀。后岳明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发现其女已经死亡。经鉴定,小梦系被绳索类物质勒颈致机械性窒息而亡。

  经司法鉴定,岳明患精神分裂症,2013年10月17日,其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疾病的发病期,由于受病理动机的直接影响,行为时辨认能力丧失,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提出对岳明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雁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岳明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被申请人岳明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仍有社会危害性,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故依法作出了对岳明强制医疗的决定。(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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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6 11:1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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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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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m:7:][em:7:][em:7:][em:7:]他家里人不知道他有这个病吗,为什么还要让他和小孩单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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