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怪叔叔 于 2014-6-27 18:27 编辑
刚刚小编获悉一个新闻快讯!
西安规定晚10点至早7点居住区禁跳广场舞 违规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6月24日,西安市法制办发布《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于市民关注的广场舞扰民,《意见稿》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晚10点到次日7点,居住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意见稿》规定,如果在夜间,商业经营活动或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产生噪声严重扰民,单位将面临1万元、个人将面临1千元的处罚。
话说我们渭南虽然不及西安大,但是广场舞也是沸沸扬扬 ~广场、朝阳公园、很多十字路口、公园、各大小区的广场…,最近又渐渐流行“打猴”(抽陀螺),很多网友也发帖举报过,可是面对大叔大妈的热情,貌似不退让呀如果渭南也设置一个时间段禁止在居民区跳广场舞,违者罚款?大家怎么看?(不准回趴玻璃上看{:8_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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