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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
为切实推动我区普通高中均衡发展,不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各高中规范招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高中要加大对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把今年的招生形势和择校生政策宣传到位,自行联系本校已录取的学生,督促和引导其依照录取结果按时报到。
二、严格招生计划。各高中要严格按照《临渭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渭临教育发〔2014〕69号)精神,依据录取结果和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人数。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超出择校生计划的学校,区局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控无序择校。择校生由各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予以录取,严禁已被录取学生随意择校。各校在录取择校生时,要依据录取结果,在确认学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前提下才能接收。对已被录取的学生,学校不得接收。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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