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小车停小区被剐蹭 物业自称“不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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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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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小区停车费是否为保管费的问题,《华商报·今日渭南》社区版曾做过不少报道。但对于车辆停在小区车位被剐蹭的事情,仍有很多矛盾与质疑声,吴女士就是其中一名车主。

  12月12日,公园天下小区的业主吴女士表示,自己车子前段时间停在小区路面停车位上,被其他车辆剐蹭了。吴女士找到物业,是物业说他们愿意协助吴女士查看小区监控录像,找出“肇事”车辆,但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吴女士质疑:“每个月都要交80块钱的停车费,如果物业不负责管理,那还要我们交钱干什么?物业这样做合理吗?”

  对此,公园天下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所收取的费用仅仅只是用于保安的工资、路面划线以及路面边边角角修补等费用,不负责其他保管责任。”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停车收费是从前年开始实行的,物业当时和车主都签订过协议,规定每月收取80元的停车费。小区保安主要负责小区有序停车工作,并不包括保管。

  “物业收取了停车费,就应该对车辆被剐蹭负责。”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钞艳丽曾表示,停车时收取的费用应当属于保管费。业主既然花钱获得了使用时间内对指定场所的场地使用权,就表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有偿服务,业主的车停在指定场所时,物业就负有保管车辆不受盗窃、伤害的义务,也就得对车辆的毁损、灭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物业有多大过错、要负多大责任,则要视具体案例而定。”钞律师说。

  @他山之石

  制定办法规范管理

  对于渭南城区存在的“停车纠纷”,华商报记者查看其他省市发现,北京、杭州、沈阳等城市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文件。

  北京市出台了《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车辆停放人与停车管理者要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停车管理单位应当24小时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沈阳市《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必须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小区内让不让停车、怎么停、怎样收费由业主大会确定。(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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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17 22:2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玛德!说白了物业就是东家雇的负责安全(看门的)兼顾花花草草,环境卫生     ,负责停车管理滴!不过现在雇的人比东家还牛b~~~想想吧!谁惯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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