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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店镇政府不作为。50余公里致富路无奈成为一个人的致贫路 2005年5月至2010年,陕西省大荔县朝邑镇西堤村5组村民蔡炼纲先后承包临渭区吝店镇20个行政村乡村水泥路项目50余公里,工程总造价200余万元,水泥路的修造给吝店人民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然而,也就是这50多公里的致富路却让蔡炼纲陷入了一场至今不能摆脱的经济危机。造成蔡炼纲陷入经济危机的原因不是因为工程核算有了偏差,也不是因为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是因为当地镇政府在履行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发生了变故。按照合同本应在2010年工程完工,经上级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蔡练纲95%的工程款。但吝店镇政府却将工程款拖了5年之久。更可笑的是当地镇政府在兑付工程款时,其中一部分工程款却是按照1.5%的月利息直接扣留了7万余元。 据蔡练纲讲述:自2006年5月至2010年承包吝店镇通村道路工程建设以来,共在吝店镇20个行政村约修水泥路55公里,给吝店人民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尤其在2011年阴雨连绵,遍地明水,水泥路为当地农作物销售外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所修水泥路的资金全是贷款垫资,而吝店镇政府不履行合同支付,拖延支付长达五年之久,致使垫资利息巨大,因此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让我赶到不可思议的是,镇政府在2012年年底支付给我的一部分资金时,以镇政府资金紧张为由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了7万余元的利息。本应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不料最后却成为剃头担子一便热,哭的哭、笑的笑。根据蔡练纲提供的与吝店镇政府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上体现的付款方式为,本项目工程由乙方先行垫资施工,待灰土基层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资金10%;工程全部完工后向乙方支付到25%;经上级交通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到95%;剩余5%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若无工程质量问题,全额返还给乙方,工期为70天。并要求双方共同履行合同条约,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通过了解,吝店镇政府在履行合同付款方式中严重违法了合约规定。单方违约后,吝店镇政府不但没有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以高额利息违规扣除乙方7万余元工程款,从而让蔡练纲遭受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在见到蔡炼纲本人后,群众口中的包工头蔡总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或许他连一个农民也够不上。满手老茧,满面踌躇,四处躲债可能这更能切实的描述蔡炼纲目前的处境,往日的风光对于他来说已是遥远的回忆,确保一日三餐尽早还清债务才是他当下奋斗的目标,因为只有尽早还清债务他才能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