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8-2-12 00:1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本来不想说什么了,但是今天看到宝强的判决结果,我想在这里为男生发发声,诉诉苦。
先说一个事情,看看大家怎么看?
结婚前,我的小姨子举办毕业表演,媳妇让我给小姨子发个红包,我那个时候是没有工资的,因为修车,平时吃喝,我已经举债了3万左右,金钱压力很大。我一开始没有发,我是觉得首先我钱紧张,其次是我觉得我和媳妇还没有结婚,没有理由给小姨子发红包,因为这个事情我媳妇和我冷战了几天,生气,最后我妥协了,觉得钱多大个事情,最后我给小姨子发了200红包,小姨子没收,说我还有买房子,钱也紧张就没收。小姨子毕业表演那天,我忙前忙后开车带着媳妇全家参加给小姨子加油助威,我已经开始履行一个做上门女婿的义务了。
我们结婚典礼那天小姨子的对象也参加了,我们在给小姨子的对像敬酒的时候小姨子对象还给我了300元红包,其实我不应该收的,毕竟没有成为一家人,但是当时也不好意思拒绝。就这样收了,可是这些钱也没进我口袋啊,她亲戚给我的钱2900,都给了我媳妇,我媳妇最后给了我丈母娘。缘由就是这些钱都是我丈母娘之前给她亲戚的。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