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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爆料,该小区自2018年2月起,自治物业私自上涨居民生活用水水价4.8元/吨(注:政府指导水价为3.6元/吨)且每月强行再次收取2吨水损费,既不合理的水损费强加于物业一并收取,且违法收费已持续一年多了!有小区业主投诉至政府官方网,被临渭政府告知2019年4月应恢复政府指导水价,但该小区至今未落实执行;2019年3月该小区自治物业在原物业费上再次私自叠加上涨物业费9元/月,因是物业自治,职能部门虽有劝说,也是无奈!上述物业私自涨价内容,一是未在物价部门备案;二是未向小区业主公开公示高收费多收费去向!三是自治物业以如此高价收费为内容威胁业主,既(业主)不愿意(高)缴费,他们(指物业人员)收不到钱,如遭遇自来水公司停水,他们(指物业)不再负责!建议一小区业主团结起来,成立“维权群”,必要时可向法院递交诉讼!建议二希望职能部门切实发挥作用,用法律、制度约束物业而不是“和稀泥”!建议三希望本小区物业切实履行《物权法》、《物业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真有问题可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说明情况,而不是一味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更不能以“老子天下第一”耍横就是这么高收费,谁查都一样都照样(违反政府指导价)高价收费;要么威胁业主不(高价)缴费,物业自己退出;这样都是不对的!既然真的是为小区业主好,“坦诚问题”双方才能有所理解,这才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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