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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水交警大队 事故中队快速侦破一起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事故致人受伤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 2020年5月9日15时30分,接110指令,白水县五马路西口北侧100米处发生一起行人被车辆碰撞后逃逸的交通事故。
接到指令,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展开调查、追逃工作。通过走访周围群众,锁定嫌疑车辆系一辆红色小轿车,事故后朝县城方向逃逸。随即,民警立即调取路面监控,锁定事故车辆及号牌,调取车辆信息,仅用1小时,将交通事故逃逸嫌疑人于某抓获归案。于某,男,18岁,某中学高二在读学生,其驾驶车辆为借用他人驾驶证租赁来的车辆,实施了无证驾驶该轿车上道路行驶,并发生伤人交通事故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到案后,于某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等待于某的将是一定数额的民事赔偿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当前,该起交通事故伤者于5月11日已出院,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一)、(三)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违反多种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经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委会研究决定,鉴于于某是在校学生,且积极达成民事赔偿,对于某作出1500元的罚款,免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同时,将于某的违法事实通报学校,通知家属,加强监管责任。并要求学校和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来源:白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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