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国立新西兰理工所属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维特利亚学院的请示》(陕教字〔2025〕1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维特利亚学院(以下简称维特利亚学院)。英文译名为Joint Institute of Shaanxi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Whitireia。
二、合作设立维特利亚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陕交院)和国立新西兰理工所属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办学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19号。
三、维特利亚学院作为陕交院二级学院,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陕交院依法进行管理,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四、维特利亚学院主要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开设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个专业,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陕交院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自2026年至2037年每年招生一期,每期400人,学制3年,办学规模为1200人,学生在陕交院就读。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统一入学考试或分类招生考试合格后录取,达到相应毕业条件后颁发陕交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新西兰教育资格审查署(NZQA)Level6证书。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陕交院应指导和监督维特利亚学院规范办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同时要加强对维特利亚学院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维特利亚学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陕交院应指导维特利亚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师管理等方面把好政治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维特利亚学院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七、省教育厅要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指导维特利亚学院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