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投诉] 渭南高新区富力城空置房强收6元/月垃圾费,收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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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3:5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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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渭南富力城业主,房屋未装修、未入住、无任何生活垃圾产生,且已依法办理空置房备案,却遭物业强制要求每月缴纳6元生活垃圾费——给出的理由竟是“弥补运营亏损”,这种转嫁成本的行为既违规又不合情理!这种无视省市政策、公然侵犯业主权益的乱收费行为,必须严肃抵制!
没装修的房子连人都没进过,何来生活垃圾?5大省市官方文件来看,物业收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1.《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处理费严格遵循“产生者付费”原则,仅向实际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空置房零垃圾产生,自然无缴费义务;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收费对象仅限“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核心是补偿垃圾处理实际成本,未对空置房设置任何缴费要求;
3.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物业代收需持有环卫部门《委托代收合同》,且未规定未装修空置房需缴纳该费用,相关部门亦答复“无空置房缴费政策”;
4.《渭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渭政发〔2023〕13号):第七条明确“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产生者责任”,结合渭南本地空置房收费政策,已明确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不纳入收费范围,从市级层面锁定“不产生、不缴费”的核心原则;
5.渭南空置房专项收费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房屋空置连续六个月及以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标准),本人房屋符合空置条件,完全具备免缴资格。
物业将无政策依据的费用强行挂至收费系统,实质是变相强制收费,严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经营成本压力应通过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解决,而非转嫁至零垃圾产生的业主。在此,恳请渭南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建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介入严查,盼相关部门秉公处理,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守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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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7:5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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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8:1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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