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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渭南实施全城限行,个人认为实属盲目跟风西安、咸阳之举。
纵观陕西,延安交通拥堵程度远超渭南但未实施限行,宝鸡情况与渭南相近也无限行政策,唯独“关中三兄弟”推行限行,西安咸阳是国际化大都市理解,渭南呢?八线开外的城市,盲目跟个什么劲?合理性存疑。
今天亲身经历渭清路限行处罚:
下高速后,拟经渭清路过渭富桥前往渭北地区,行至渭清路与乐天大街十字(新体育馆路口东南侧)时,被交警处罚。
首先明确一点,交警依法依规执行任务开具处罚书,我认。但该限行区域设置极不合理,所以我不认。即便被罚,后续出行仍会保持违法违规通行,反正本人近视且车辆投保全险,全当一百元买了张当天全城“嚣张体验卷”
渭清路(编号S201)是渭南城区南北主干道,南接S107关中环线,北连渭河北岸,中间连接的是高速出入口和通往西安地区道路,是衔接塬区、高速、渭北片区与关环的重要过境通道,对核心过境路实施限行,严重影响跨区域通行。
限行政策推行本无可厚非,但绝不能搞一言堂、一刀切,至少应预留一条保障群众出行、连通外界的通畅道路,而非限号当日让渭南与外界通行受阻。
针对此次处罚,我将先向作出处罚的交警队申请行政复议,肯定是会被驳回的,我将会依法依规向市政府法制办、区法院、省政府信访办、省政府履职信等部门逐级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等,反应这一不合理设置,必要时向中省相关部门进行反应(还就死磕这个理了)。
公职人员常提及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为民服务,更应深入基层,倾听群众诉求、体察出行难处,让政策更贴合民生实际。
另外,说玩笑话,但从社会主义公平交易原则来看可以深度思考一下,本人常年按时缴纳车船税,燃油费用中亦包含养路费,限行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此前按标准缴纳的相关费用,是否应按限行影响比例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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