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公办院校优势,学院执行全省统一的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
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它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原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800元。
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金额为500元/学期,二等奖金额为300元/学期,三等奖金额为100元/学期,学院在发放奖学金的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全方位的助学保障,让每一位学子安心求学、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