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掲神火宾馆违规转租黑幕
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闻媒体界朋友:
我叫李文凯,系渭南临渭区官道乡李新村人。 2005年,我与朋友张振军合伙承包神火宾馆餐厅经营茶楼。
从2009年起,由我一人独自经营,由于装修陈旧等诸多原因,生意日渐消停,为了打破僵局,我借贷30多
万元对内部进行整修改造,但在随后的经营中我却失去了一个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一.缴纳相关费用,却离奇停电
今年6月初,宾馆一工作人员通知我要缴纳6月下半月租金, 6月10日,我缴纳了租金及水电费共计4995元
,7月份又缴纳6660元。8月8日,我茶楼前台突然收到一份停电通知,就在9日中午,茶楼突然停电,随后
我找宾馆工作人员,人家称是公司统一停电,一同停电的神火宾馆却灯火通明,在多次联系后,公司领导
弥三民说他也根本不知道停电的事他也无能为力。
此后的日子。我便四处奔波讨电,但时至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结果。从经营茶楼开始,我先后投资进去了50
多万元,作为一个普通农民创业者谈何容易,然而就在生意刚刚步入正轨的时候就让神火公司无理的断了
后路。
试想,既然神火公司不愿让我继续经营,那么为什么还要收我6、7月份租金,何况我8月8日交的水电费用
,8月9日就停了电,如此做法于情于理也说不通。
二.立案起诉,执法部门门难开
8月11日,我写好诉状递至临渭区法院,但立案厅看后却称,要我提供神火公司与现承包商的承包合同,我
一个非现任承包商,又不是执法单位,怎能拿到神火与他人的承包合同?!
觉得事情蹊跷,我便找立案庭长,庭长说我和工作人员争辨,态度不好,不予立案,更让人难以理解司法
程序的公正。连续多日,我奔走于立案大厅,但法院的人都答复说,不能立案。我要求做个书面裁定,但
承办的法官却牛xx说,不能书面裁定,只能口头告知不能书面裁定。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经营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利,而我没有享受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赋予的权利,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甚至连立法执法部门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经好心告知,原来
神火公司领导和新的承包户,与法院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背后有着种种不为人知的隐情)
三.租房价不随经济涨,却越来越低
更为可气的是房租价飞涨的今日,神火宾馆承包费从五年前的每年40万 “涨”成如今的每年35万,不得不佩
服公司领导英明果断啊!
四.媒体报道离奇消失
8月24日渭南电视台《东秦热线》关注此事播出了维权节目,同时《华山网东秦热线》也进行了发帖,但离
奇的事情就很快发生了,没有几天,渭南电视台《东秦热线》8月24日节目已不存在,无法进行网络播放,
鄙人再次不得不佩服公司领导神通广大啊!
问题至今日得不到解决,不得不佩服公司领导尽职尽责,鞠躬尽瘁啊!临渭区法院能在我数十次追问下仍
不予立案,不得不佩服公司领导工作扎实认真,一心为公!
此致
敬礼
李文凯201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