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红娟)9月15日,华商报以《养鸡场恶臭难闻周围小区居民盼取缔》为题,报道了华县步行街附近养鸡场扰民的问题。9月28日,华县环保局回复华商报,此次再次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消除恶臭气味。今年9月,华商报接到多起华县居民投诉,称县城步行街附近养鸡场恶臭难闻。华商报记者现场走访核实,居民投诉的养鸡场存在多年,且与多个小区临近,居民生活饱受困扰。9月15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9月28日上午,华县环保局向华商报作出书面回复。其中明确,扰民的养鸡场为华县华州街道办古城村古北组村民齐某和姬某家的鸡舍,存栏量共有5000羽。如此扰民,为何难取缔?华县环保局明确,两家鸡舍均属于简易房,不属于标准化鸡舍。两户分别于1990年、2002年开始养殖,当时周边全是空地及垃圾场,不属于当时规定的禁养区。后由于城区建设规划,东、北两侧已建满居民小区,最远处不过50米。 2010至今,两家养鸡户户也多次进行整改,但仍难以解决恶臭排放问题。2014年该局还曾专题上报并建议政府及县委督查室对养鸡场实施搬迁。目前仍无结果。 华商报报道后,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两户对粪便临时堆场的搬迁、整改仍不够规范。执法人员当场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鸡舍产生的恶臭气味进行处理;及时清运畜禽粪便、覆土、消灭蚊蝇;限20日内对粪便临时堆场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撤、防恶臭等措施。今后,华县环保局将协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依法责令搬迁或者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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