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城县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致面包车乘员2死3伤,货车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据司机称,货车车主是澄城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澄城县杨女士告诉华商记者,车祸发生时间是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许,事发地在澄城县新东环路与程赵村村道路口。驾驶面包车的是她的弟弟,副驾驶坐得是弟媳,后排坐着52岁母亲和73岁外婆,后排中间坐的是2岁的孩子。一场车祸一个家庭失去两位亲人 “面包车自东向西行驶,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在路口两车相撞,面包车被巨大的冲击力推行数米远,被撞得转了方向。”杨女士说。“母亲和外婆当场死亡,弟弟肩胛骨、腰椎骨折、弟媳头部缝合20多针,孩子未受伤,但受到严重惊吓。” 11月2日,华商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地道路上有明显一道很长的刹擦痕,路边水沟遗留着面包车上的物品。据一位车祸目击者称,大货车车速很快,拦腰撞上面包车,现场惨不忍睹。 杨女士说,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调查,车牌为陕EA6770的肇事大货车,车主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张某某。 司机:车主是地方公路管理站干部 在事故处理中队华商记者了解到,肇事货车司机是27岁的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民警表示,货车挂靠澄城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据司机说,实际车主是张某某,他是由张某某每月付薪4000元雇请的。 ![]() 11月3日,在澄城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副站长张某某下乡执法去了。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某告诉华商记者,他在临渭区办事。他于去年5月份购买了这辆货车,后来渐渐管得紧了,他这种身份经营货运生意不合适,于是去年12月底,他将车转让给张某峰了。 购车时有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为地方公路管理站的干部,从事货车营运是否合适?面对这个问题,张某某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张某峰出示了一份《车辆转让协议》,载明甲方张某某“自愿将车号为陕EA6770、6485旧机动车壹辆,有偿转让乙方”张某峰。 张某峰说,他张某某是朋友关系,去年5月,张某某购买了两辆货车从事营运,后来单位不让他弄了。他俩你情我愿地签了一纸转让协议,他给付张某某5万元。 转让两辆货运车,为什么协议里注明是“壹辆”?张某峰没有做出解释,如果仔细看的话,6485这组数字,貌似后来补充添加上的。 澄城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实际营运者转让车辆,无法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澄城县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地方公路管理站其下属单位,是事业编制的执法机构。一位多年从事货物运输的司机表示,地方公路管理站主要负责国省干线公路以外的道路执法,其中一项是《公路法》规定的公路超限运输审批。货车司机最怕途中遇路政查超载,罚得很重。地方公路管理站的人搞货运,超载就可能凭关系网开一面。 新闻链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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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领肇事嫌疑人沈某准备指认车祸现场 嫌疑人正在指认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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