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男子墙边撒尿被拴着狗咬伤饲养人被判赔5万) 华商报渭南讯墙边撒尿,却被一条拴着的狗咬伤。近日,华县法院杏林法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饲养人因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审被判赔偿被咬伤者5万余元。 2014年8月29日下午,华县村民代某去华县奶牛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奶牛公司)卖玉米秆,在排队过磅时,代某前往奶牛公司院墙处小便,不慎被拴在搅拌机上的狗扑倒并咬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随后,代某将奶牛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及精神抚慰金等11万多元。 杏林法庭审理认为,被告奶牛公司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代某被狗咬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代某在去被告院墙处小便时不慎被狗咬伤,其自身对拴养的狗没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存在一般过错,应减少被告的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华商网 |
2011年170余户业主在渭南城区玉州花园小区购房,至今延期两年多
一杯醇香的葡萄酒,总能让人生发出许多浪漫的情绪。临渭区葡萄产业园
民警带领肇事嫌疑人沈某准备指认车祸现场 嫌疑人正在指认车祸
Powered by 渭南荣耀科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008-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