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入股煤矿分红为由,一男子邀约他人入股30万元后无下文。近日,陕西榆林公安榆阳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2013年7月份,男子李某自称承包了某集团的煤矿连采项目,邀约受害人钟某入股30万元,承诺月付10万元的入股分红,并与钟某签订入股分红协议。 此后,钟某分两次给李某的银行账号转账30万元,在转账几个月且没有任何动静后,钟某向李某询问入股情况,但李某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未得到明确答复。钟某通过多方打探得知,李某并没有某集团的煤矿连采项目开采权利,事情败露后李某逃匿。 今年1月份,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榆阳分局立案上网追逃。5月8日,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获。经查,现年47岁的嫌疑人李某,系韩城人,在收到受害人钟某30万元的煤矿入股金后,用于日常开销、挥霍,而自己却没有任何煤矿的开采权利。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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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领肇事嫌疑人沈某准备指认车祸现场 嫌疑人正在指认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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