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入学条件(分五类)
第一类:房户一致类
是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与本人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高新小学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① 麻李村、王贺村户籍: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庄基证明。
②监护人及学生户籍、住房或购房(且已入住)均在学区内: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3)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4)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类
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麻李、王贺行政村,房产不在学区内,即有户无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高新区但未在学区内,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3)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4)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第三类:其他类
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但无高新小学学区户籍、住房及居住证的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资料要求:
(1)经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学区内营业执照(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持证人需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C.经营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2)务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C.近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凭证;
D.居住租房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
是指户籍在高新区外,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已入住、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资料要求:
(1)住房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C.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D. 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2)经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营业执照(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持证人需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C.经营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3)务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C.近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凭证;
D.居住租房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第五类:政策优待类
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其他政策优待类人员按照所属类别,提供有关文件规定应享受优待资格的资料。此类入学儿童由监护人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申报。
(三)招录排序原则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2025年秋一年级招生按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录顺序为:户籍类---政策优待类---随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