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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7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民辅警出警中发现,在辖区一商圈处,未成年违法行为人薛某伙同他人,因琐事与受害人发生冲突,实施了殴打及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对辖区治安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接警后,白杨派出所精准适用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情节恶劣的未成年违法行为人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以规范执法彰显了“宽容不纵容、保护不庇护”的执法导向,既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也以规范执法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 办案过程中,民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全面调查,依法固定完整证据链条,充分保障违法行为人各项法定权利,并按规定通知监护人到场。案件实行逐级审核机制,经派出所法制员初核、分局法制大队复核,精准把握新法适用标准与执法边界,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薛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执行到位,推动新法新规在基层执法中精准落地。 下一步,白杨派出所将持续深化新修订法律的学习与应用,依法从严整治涉未成年人恶性治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压紧压实监护人管教责任,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持续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并正式施行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不再适用行政拘留不予执行规定。 未成年人并非“法外免责”,广大青少年应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管教职责,加强法治教育。对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置,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
来 源 | 白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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