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以下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及长期未按要求开展业务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合阳县民政局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合阳县知堡南知堡幼儿园
2.合阳县坊镇智慧幼儿园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到合阳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上述社会组织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合阳县民政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913-5522085
合阳县民政局
2026年11月3日
(来源:合阳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