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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人员车撞老人视频存疑 街办称未故意撞人

2015-12-8 09:27| 发布者: 跳宝| 查看: 727| 评论: 3|原作者: 小报童

摘要:   (原标题:环卫所人员开车撞老汉?儿子拍视频举报环卫所干部指使他人开车撞父亲桥沟街办环卫所:未故意撞人)      12月5日下午,一段题为“延安桥沟镇政府干部指使他人开车将一老人撞倒”的视频被网友广 ...
  (原标题:环卫所人员开车撞老汉?儿子拍视频举报环卫所干部指使他人开车撞父亲桥沟街办环卫所:未故意撞人)
  
  12月5日下午,一段题为“延安桥沟镇政府干部指使他人开车将一老人撞倒”的视频被网友广泛转发。在这段长达8分钟的视频中,宝塔区冯庄乡65岁老人张增树举报称,桥沟镇环卫所干部“老兵”指使他人开车撞倒自己。但视频举报的内容遭到环卫所工作人员否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举报视频
  
  环卫所干部指使他人开车撞人
  
  “我叫张增树,男,汉族,生于1950年9月13日,是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人。”在视频中,张增树称:我儿子在宝塔区桥沟镇刘万家沟村的路边上开一个“西安豆花庄”早餐店,11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宝塔区桥沟镇政府的一个叫赵××,外号叫“老兵”的政府工作人员,直接走进我儿子的早餐店,开口破骂,嫌我儿子早餐店门口的东西没有摆放整齐,当我前来劝阻其野蛮行为时,不料遭到“老兵”的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拉住我的衣服对我就是几拳,随后“老兵”又指使一人将一辆小轿车直接开上人行道把我给撞倒,致我昏迷了过去。
  
  在视频中,共有4名目击者对事发过程做了说明。第一位黑衣男子称:“我就站在这儿跟老汉拉话了,政府野蛮干部把政府的车叫上来,把老头顶倒(方言撞倒)。”第二位卖气球老人称:“我也没有看见顶(撞),(看见时)人就在车屁股底下。”第三位黄衣男子称:“11月28日,我在这里准备坐公交车,正准备走,叫“老兵的这个干部非常野蛮,到这里来,破口大骂店里的人,然后把老头连拉带骂拉到巷子,然后‘老兵’指使他的手下,把车开到门口,把老人撞倒,我认为可能造成故意杀人……”第四位黑衣男子说:“路过,看到了事情的经过,但不知道因为什么。政府的车上来就把老汉撞到了,野蛮得很……”
  
  环卫所
  
  车停下时老人已在车下
  
  据介绍,“老兵”赵某是一名退伍军人,2011年安置到桥沟街道办事处(举报视频为桥沟镇)环卫所工作至今,目前是环境卫生督察队队长。对于被视频举报一事,赵某予以否认。
  
  据“老兵”赵某和其他工作人员回忆,11月28日当天,赵某带队到刘万家沟检查卫生。当时其他4人开车在街上巡查,赵某一人来到“西安豆花庄”门外。因为这家店的包子笼、煤气灶等杂物经常摆到店门外面。“虽然天天说,但天天就这么摆着。我当时让他们往回收,他们不收,还跟我吵。我就把老汉(张增树)拉到一旁,给老汉说,昨天领导来检查卫生,你这卫生不行。”赵某称,双方确实发生口角,劝说未果后,他就打电话叫巡查的同事把车(卫生宣传车)开过来宣传,4名同事当时都在车上。
  
  赵某说,“车从马路往人行道上倒的时候,我不在跟前。再到跟前的时候,发现老人已经在车底下躺着,当时老人头朝车的方向。”赵某告诉华商报记者,看见老人这样,没办法处理,于是打电话报警,老人的家属也拨打了120。
  
  据当时驾车的申某回忆,车往人行道倒的时候,其他三名同事还帮忙看着。“突然听到同事喊停,我就把车停下来,看到一个老人在车后面,头朝车里面,当时车并没有压到老人。”申某称,倒车时右边是楼梯,左边是商店,当时车速非常慢。
  
  桥沟街道办事处方面表示,目前辖区派出所、交警事故中队都已介入此事,他们会积极配合,该承担的责任也一定不会推卸。
  
  派出所民警
  
  用车撞人证据不足
  
  当天上午,公安宝塔分局桥沟派出所民警高飞接警后到现场查看。“到达现场以后,老人已经被送到120的车上了,眼睛闭着,但是身体还在活动,身体也没有发现明显外伤。”11月28日下午,办案民警对张增树做询问笔录。
  
  笔录显示:张增树称,当天上午,(桥沟街办)工作人员来现场检查卫生,其中一个带队的男子过来就骂他,还将他拉到一旁的巷子,用手指着骂。“突然我就被车撞倒”,张增树称,当时没有听见也没看见车过来,车撞倒了他的右腰部,没明显外伤。
  
  办案民警称,因为在调查中,张增树并未提及被打一事,且被车撞算交通肇事,事情先由一大队事故中队处理。如果是举报干部指使车辆撞人,也属于派出所受理,但现有证据还无法证明,家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证。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处警民警刘洋称,在调查中,张增树本人称不知道车到底有没有撞他,从现场的调查、人证以及旁证等,初步判断,不属于交通肇事,会将此案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记者走访
  
  视频中两证人与举报人为亲属
  
  12月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刘万家沟公交站牌处,这里的人行道宽只有5米左右,因为附近都是商店、饭馆,且邻近公交站牌,流动人员非常多。对于11月28日发生的事情,附近的商户均表示不知情,只是听别人说过。
  
  张增树的儿子张某正在店里忙碌。张某称,“他(老兵)打电话把车叫上来,我爸爸正在那站着,(车)一把把老人顶倒了。撞的过程我在门口弄包子,看见车把我爸爸撞了。”
  
  12月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延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一楼,见到了张增树。对于事发的经过,他表示,被撞的经过他完全记不得了。医院诊断显示:张增树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挫伤。至于拍摄视频发到网上维权,其儿子张某表示是他拍摄的视频并传到网络上的。经华商报记者多方求证:视频中的四位目击者中,第一位是张增树儿子张某的岳父杨某亮,第三位是张某的妻哥杨某刚,第四位是附近一做生意的人,张某称也互相认识。第二位是卖气球的老人,身份未知。
  
  刘万家沟村保洁员姜海当时也在现场。他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当时就在车跟前,距离车约有2米,看得十分清楚。姜海回忆,当时是在倒车,张增树是在距车屁股还有一米左右时突然扑到车上,然后钻到车底下的。“当时老人家人出来,我还给他们说“是你们老人自己扑到车上的。”
  
  律师说法
  
  网络举报须重事实重证据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屈建国律师表示:视频中的4名证人,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证人,现有证据尚不能确定3人所言是真是假。对视频举报后目击者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说法,如果证人故意虚构事实诽谤他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法侮辱诽谤他人或寻衅滋事的条款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视频中目前确定有两人与张增树是亲戚。屈建国表示,存在亲属关系的话,其证言的可信度较低。屈认为,视频举报一般是有图有真相,所以具有传播快传播广的特点。前提是必须符合事实,如实陈述,否则极易剧情反转,适得其反。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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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weizi011 2015-12-8 08:45
看新闻                                 
引用 西北独狼 2015-12-8 09:13
看新闻……!
引用 洛雨·晴缘 2015-12-9 08:58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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