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教育]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渭南市临渭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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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我局制定了《渭南市临渭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4月10至5月10日,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渭南市临渭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单位:渭南市临渭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0913-2669020
邮箱:cjb2669020@163.com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渭南市临渭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促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及《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临渭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

第二章 办学方向

第三条 坚持党的领导。建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方面的把关定向作用。

第四条 落实办学主体责任。中职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学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负责统筹规划学校的达标工程、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教材选用、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安排、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学生实习、毕业证书及学生档案等工作。

强化德育工作。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课,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思政课研讨会,进行一次集体备课。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培养学生良好习惯、自主发展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三章 分类管理

规范学校设置。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设立学校,坚决杜绝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的行为,清理“一园多校”、“ 一校多牌”,原则上一所中职学校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

规范学校名称。严格按照学校类型规范命名,非单独举办艺术类专业的中职学校不得在校名中冠以“艺术”字样,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号。

规范变更程序。中职学校变更校名、校址等,需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及实地考察和评估验收,通过后,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对连续3年未招生、实际已终止办学的学校,关闭学校学籍账号,依法撤销办学许可、注销法人登记。

第四章 专业设置

统筹规划专业设置。专业设置应围绕我区及全市经济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统筹规划、按需设置。建强示范专业、打造品牌专业、创设特色专业,构建紧扣产业发展、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开设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使用规范名称,不得随意开设目录外专业。

第十条 严格专业审批程序。设置新专业应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照专业申报程序,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报备,未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一律不得招生。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控专业和目录外专业应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经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开设,未经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及教育部备案,一律不得开办国控专业。

第十 加强专业动态管理。区教体局每年对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连续3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对专业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不到位、教学和就业质量较低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该专业招生。

第五章 校企合作

第十 规范校企合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职业学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教师队伍

第十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入职审查,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发挥师德师风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强化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 注重教师素养提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预留培训专用经费,满足教师培训需求。落实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引导教师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践对人才的需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工作,专业教师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双师型”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的50%。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和有实操经验的兼职教师数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20%左右。

第七章 教材管理

第十 规范教材管理。要健全教材选用机制,强化学校党组织在教材选用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凡审必严”,严格依法依规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教材严格在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优先选用最新规划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补充编写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的校本教材。严禁使用盗版、盗印和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教材或图书。

第十 落实备案制度。学校每学年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及时公示并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八章 教学管理

第十 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教育。讨论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注重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自立、自信、自强,自觉养成良好学习生活行为习惯。

十九 加强教学管理。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满足学生多样化成才需要。严格落实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专业简介、课程标准等国家标准,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第二十条 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齐课程门类、开足课时,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足开好144学时的思想政治必修课程,落实课程思政任务,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并融入教学过程。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十 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实训条件建设,工位数量应满足实际实践教学需要,原则上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50%以上。加强实训教学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根据操作技能水平、实训报告质量等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践实训成绩。

第二十 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咨询室,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试,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援助。

第九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健全学生常规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

第二十四条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学生行为规范,增配一名副班主任或辅导员,建立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自我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奖惩制度。强化课堂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课堂规则,健全学生日常行为和学习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课堂学习、实习实训、学业考核与评价、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以及毕业、结业、肄业、学籍档案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25㎡,每间寝室按居住6人考虑,创设良好住宿环境。规范住宿管理,加强宿舍文化建设,落实宿舍管理员住宿舍并联合班主任、学生管理人员等每日进宿舍巡查制度,尤其加强夜间巡查,同时将每日检查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第二十 强化电子产品管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家校合力做好督促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章 招生与学籍管理

第二十 严格招生制度。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严禁”:一是严禁中职学校打着“高考升学”的名义招生宣传。二是严禁夸大及虚假招生宣传。三是严禁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联合招生。四是严禁混淆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全日制继续教育概念,以虚假升学承诺误导学生和家长。五是严禁生源学校及校长、班主任、教师等相关人员向招生学校索取或接受生源组织费、介绍费、好处费等。六是严禁无招生专业计划或超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区教体局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十 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数据审核,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逐生进行审核,确保学生学籍准确及时录入。加强学籍系统信息经常性维护,对学籍信息变更以及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毕业等学籍异动信息及时在当月准确填报、处置。严格落实学籍注册“五严禁”:一是严禁中职学校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二是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具备中职学校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挂靠其他中职学校进行招生并注册学籍。三是严禁中职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四是严禁在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在籍学生注册学籍。五是严禁为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注册“一年制”学籍。对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维护中职学籍等问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收费、资助与财务

第二十 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并按照公示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落实收费管理“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公示、违规收费且未开具票据。二是严禁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三是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四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五是严禁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六是严禁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违规行为。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遵循非营利、自愿及从严控制原则。

三十 严格资助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用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等管理,按标准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杜绝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三十一 强化财务管理。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完善学校财经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进决策预算,建立办学经费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加强审计监管,强化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和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章 实习实训

三十二 规范学生实习。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及《临渭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渭临教成发〔2023〕9号)等规定,落实实习管理“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实习管理报备,违规组织学生实习。二是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三是严禁违规安排一年级和未满16周岁的在校生进行岗位实习。四是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五是严禁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六是严禁违反教育部等八部门提出的1个“严禁”27个“不得”的其它内容。

第三十三条 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情况(其中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生活和住宿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经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请区教体局对拟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学校应当明确实习岗位,并组织征集学生参加岗位实习意愿,签订家长知情同意书。

第三十四条 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应当签订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同时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统一使用国家《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提前1个月(备案时间以各校组织学生实习需要报备的层级指定邮箱的收到时间为依据),将学生岗位实习计划、方案等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区教体局备案。跨市实习的,由区教体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跨省、赴国(境)外实习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六条 市教育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实实习单位(企业)的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情况,对实习学校、实习企业实施数字化管理。区教体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实习企业及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提供虚假资料、征信不良、管理不善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与合作。

第十三章 校园安全

三十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 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坚持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学生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错误观点等,织牢意识形态安全网络。

三十 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配送、供餐、消毒、虫鼠害防治、成本核算等关键环节进行闭环管理,加强日常排查,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制度,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引发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隐患和问题等,建立台账清单,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条挂账销号,补齐短板、堵住漏动。

做好流行性疾病防控。坚持底线思维和多病共防,完善流行性疾病防控要求及各项方案,加强疫情监测体系建设,引导师生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强化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防范遏制实验实训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完善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严格落实实习备案和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跨省、涉外、特种行业、高风险行业的实习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和日常巡查,会同实习单位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时,及时调整实习安排或停止实习。

四十 防范遏制校园欺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健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师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科学设计、畅通学生求助渠道,积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疏导。

四十 抓实安全教育工作。要将安全教育贯穿始终,针对实际需要,定期开展防范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踩踏、自然灾害、煤气中毒、食品中毒、欺凌、性侵害、网络诈骗、网络沉迷和安全生产、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和演练。要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早预警干预,防范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情况发生。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和应急响应效能。

第十四章 违规处理

四十 严肃惩处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章 附则

本细则由临渭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自发布后30日起执行。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临渭教育政务新媒体(微信号:wnlw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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