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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合阳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助理马永平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23年8月,马永平以能帮忙为陈某在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尽快立案为由,违规收受陈某立案费和好处费。2025年4月,马永平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2.城关街道办曹家坡社区原报账员曹文斌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曹文斌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仍每月违规为自己造册领取社区信息员补助18个月。2024年6月,曹文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坊镇大伏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德明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8年12月,马德明在兼任大伏六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协会领取误工补贴。2024年10月,马德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回。
4.金峪镇浪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照朋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至2023年,张照朋在明知村委会委员马某侠、马某党已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仍私自决定给该二人发放电脑操作员补贴、办公室主任补贴、第一书记补贴等补助。2024年10月,张照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收取群众好处费,有的违规发放补助,有的违规领取补贴,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必须切实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 来源:洽川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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