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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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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14-03-28 09:34
回 63楼(陕西愣娃007) 的帖子
《渭运集团澄城公司经理,共.产.党员李宗以权谋私的铁证》
28日,答网友问——
谢谢朋友,对你的高度关注表示真诚的谢意!不错,10多年来,两车一直和平共处,相安无事。12年末,陕E24775(白水——韩城)易主后,曾多次寻衅滋事,13年初,经渭运集团公司协调,让两车签订了一份,由澄城公司盖章监管的三方《协议》(附后),以公司出面协助我全线恢复蒲城——侯马原线班次,并让24775车象征性地给我赔偿1000元作为公司停运我车8天的补偿为前提,给白水车让出了韩城1点10分的站点。
13年6月1日,我车正式与侯马开通。早9点半途径韩城,中午1点从侯马返回,下午3点——3点半在韩城新城汽车站上站。该站在白水车1点10出站后,即给我车售票,车票打印我车号。两车间隔两个多小时,互不见面,自然无事。
可惜,好景不长——
13年7月1日,北京——韩城火车改点,该车故伎重施,又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发车 ,不履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没有合法的进站手续,从汽车站出站后径直开往火车站广场,等待3点半的火车,又与我重线并点发车。不仅长期非法侵害我合法权益,而且故意寻衅滋事,曾多次在澄城汽车站院内封堵、打砸我车,打伤保安(澄城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有多次出警记录和刑事立案材料。我也保存着历次遭受不法侵害的影像资料)我曾多次向公司反映,要求履行《协议》,主张我合法权益,但奇怪的是,时至今日,该违法车辆居然一直在“正常”地“非法”营运,公司并未对其采取必要的整改或相应的处罚,反而对我正当的维权,实施极端的报复——处心积虑,寻找借口,经常无故赶走我乘客,扣押我车辆,致使我客源大量流失,旅客怨声载道。。。
我也纳闷:既然为解决重线并点的矛盾, 且已签订了三方《协议》,可公司为什么就不履行?如果公司与该车没有利益关系,而又能坚持原则,按《协议》约定的条款照章办事(不敢奢望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此矛盾不就迎刃而解?自然,我也就不会惨遭后面这一切 厄运!
时至今日,我并未与该违法侵权车辆发生过任何正面冲突,没争、没吵、没打、没闹,更没挡过他的车、放过他的气,砸过他的车玻璃(口说无凭,用证据对质),我只是按程序正当地进行艰难而合法的维权————
自去年7月一日火车改点,该违法车辆长期不法侵害我合法权益(有当时两个月的影像记录),我曾多次要求该公司履行《协议》,而得到的答复是:“公司只能管到站外50米,管不到韩城去,既然是发生在韩城,你就去找韩城相关部门吧”。我不得已,只能向韩城运管反映了此事,随后,韩城运管给渭运集团下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处以3000元罚款。至今,公司并未对违法车辆做过必要的整改和相应的处罚,该车仍然不按班点发车运行(现在走的仍然是3点半)。我还纳闷:李宗如果与该车没有利害关系怎么会以两副面孔、两种态度、两套政策来对待他所谓的“手心手背”。。。。。
当陕E85361车合法的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遵从公司的意见,找运管维权是否正当合法?韩城运管给渭运集团公司下发了 “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处以3000元罚款有无此事?贵公司对此车是否做过必要的整改和相应的处罚?为什么不但不追究违法车辆的责任反而停运受害方陕E85361车?拿陕EA0321车的错来惩罚陕E85361车,让受害方为侵权车买单,你觉得合理吗?公平吗?这就是你们所标榜的“手心手背”?
陕EA0321曾多次(仅13年8月就有4、5次)在贵公司站内寻衅滋事,导致对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营,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该作如何处置?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做出如何处理?按签订的三方《协议》公司又该怎样对待?
陕EA0321车经常无理取闹,并在站内胁迫公司扣押陕E85361车,以什么原因?有什么证据?公司可否做过必要的调查?经常口头停运营运车辆(而且是贵公司唯一的省际班线)班次是否草率?是否合法?是谁在一味的纵容此车?又是谁受胁迫?受什么胁迫?为什么受胁迫?
去年9月贵公司扣押陕EA0321车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因为公司经理李宗追讨他在该车上的投资才导致陕EA0321大巴长达一两个月不敢进澄城站,也不交管理税费,甚至还砸了澄城站站长的办公室?并且在韩城汽车站不服管理寻衅滋事,堵大门、找假记者讹钱等韩城站不接收此车,不得已,贵公司才于第二天派人扣押肇事车辆?跟陕E85361车有什么关系(砸我车是8月扣他车是10月)?按贵公司答记者所说扣押了该车3个多月,公司是否越权(除交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押机动车辆)?有什么法律依据 ?真以为天就澄城公司那么大?在苦心经营的小王国就可以一手遮天,权大于法?
14年2月27日强行收回车票,停运陕E85361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证据?依据?
公司主管站务的副经理兼该站站长是否知道此事?可否理解为这一切纯属李宗越权的个人行为?公司是几号扣的车?几号做出的处罚决定?该决定的合理性及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同样的决定对两车会不一样地执行? 为什么让财务科扣留陕E85361车上个月应得的票款?
按“道条”“站场应为营运车辆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服务;公平的对待每一辆车,合理地单排站点;及时的公布起始、经停站点和发车时刻,并保证每个营运车辆的正常运营和人身财产安全。”你认为贵公司做到了几点?是否尽到了这必要的职责?
李宗曾亲口承认借给过陕EA0321车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但并不像该车主所说的有你50%的股份,能否详细解释此事?另据知情人透露,在扣押我车后,李宗忙于转移之前在陕EA0321车上的投资,并积极协助该车补办营运手续是否与韩城站这辆车的班点有关?现在该车完善了营运手续是否就能掩盖之前的违法侵权事实?长达半年之久的违法侵权行为给受害方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损失(直接和间接)?造成了多大的精神伤害?这一切后果是谁造成的?又该由谁来承担?
再纠正一点,不是我不把生意当回事,而是因为车被公司扣押,我无法运营,除非“撕毁三方《协议》。。。
再次感谢!换个“马甲”就能提高素质,好!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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