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或者部分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比例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刘壮,男,汉族,1991年2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052219910216****,居住地:陕西省潼关县兴隆社区百和缘佳园10号楼1单元1003室。
执行案号:(2025)陕0522执206号
执行标的:75788.50元
悬赏事项:协助潼关县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刘壮名下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后,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悬赏举报电话:0913-3826690(祁法官)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悬赏即告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